这事儿说起来挺丢人,但既然都过去了,我也无所谓了。2005年,保罗还在维克森林大学念书,选秀大会还没开呢。有人跑来跟我说:“嘿,那小子预计前五顺位,缺个陪练,你去不去?”我说行啊,就去了。

到了球馆,先做了几组训练。我一边练一边心里盘算:这小子到底什么水平?等会儿单挑试试他。后来还是我先开口:“来吧,咱俩打一局。”——现在回想,这真是我做过最蠢的决定。
他直接把我打爆了。那时候我已经是NBA全明星,他正值选秀备战期,状态拉满。我呢?休赛期松松垮垮,身体还没完全醒过来。但就算抛开状态差距,结果也一样——0比21,一局没赢。
一开始我们定的是7分一局。我看不对劲,赶紧说:“改11分吧,多给我点翻盘机会。”好家伙,当天一共打了21局,我一局没赢。后来我逼着自己定规矩:运球不能超过两次,再后来改成只能运一次。有用吗?屁用没有。
打完我开车回家,心里那叫一个窝火。那一刻我明白了,这小子骨子里藏着杀手本能。他根本不在乎我是谁,也没有半点想放水让我赢一局的意思。他就是一门心思要证明自己——而且他做到了。
从那以后,我就知道,这个人,必须认真对待。